地球摇身一变成了村,村里的哪个角落都可能有你家亲戚的身影,今天百万遗产等你继承,明天有贵族爵位等你世袭。但是,这不同国度之间虽然在空间上缩短了距离,但是国际法和各国间的法律还是五花八门,当你有一笔:“飞来的遗产”需要继承时,到底该适用哪国法律?由哪个法院来审理?
法妞网友咨询:
涉外继承如何管辖,涉外继承适用哪国法律?
陈钢律师解答:
所谓涉外继承,就是指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这里所谓继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几外因素(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与外国有联系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亦实行专属管辖:原则上由遗产所在地和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来确定法院和管辖权。
陈钢律师补充:
《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原则上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
陈钢律师结语: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位于双方当事人位于境外的资产不予处理。当然,这并不绝对。若法院未处理的,双方可以在财产所在地另行提起诉讼。或者,双反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来约定关于这些境外财产的处理,这些约定在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一般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