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老人为了避免因为遗产继承权的问题而引起家庭矛盾会立下遗嘱,指定遗产的继承人。而继承人也是有权选择不继承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就会被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那么,在放弃继承遗产后,是否可以反悔呢?
法妞网友咨询:
放弃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陈钢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法律并没有规定放弃继承必须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第51条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陈钢律师补充: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在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提出,且有具体理由的,可能重新获得继承权。
如果当事人在被别人强迫的情况下放弃了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作出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时受到了威胁或者强迫,则该继承人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继承权,重新分割遗产。
陈钢律师结语: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在遗产分割前撤回,但放弃遗赠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为有效,不得撤回。